最专业的美发工作室,让您的美丽从头开始
DB游戏一、武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武威市凉州区某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和未按规定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4年5月20日,武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某超市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和未按规定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依法作出警告、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五粮液1618”6瓶、罚款6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11日,根据注册商标权利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举报,执法人员在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人员配合下,依法对武威市凉州区某超市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后查获涉案商品“五粮液1618(浓香型白酒)”1件×6瓶/件,以上1个品种共6瓶(盒)白酒经委托注册商标权利人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辨认,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商品,查获的涉案商品(白酒)按标价计算违法经营额共计6000.0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未按规定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二、天祝藏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天祝藏族自治县某保健品店在广告中使用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案
2024年8月8日,天祝藏族自治县市场监管局对天祝藏族自治县某保健品店在广告中使用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案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26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7月17日,天祝藏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祝藏族自治县某保健品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店使用消毒产品皮肤抑菌膏,为顾客做皮肤护理。该店小隔间地上摆放装有宣传材料的箱子2个,箱子中存放宣传扇500把、宣传卡片2700张、宣传纸盒1176盒,上述3种宣传材料上印有同样的宣传内容,正面内容为:“来自雪域高原的古老传承,进店免费试用任何产品,皮肤问题,免费试用,湿疹、牛皮癣、皮炎、瘙痒症、痒疹、头癣、手足癣、股癣、荨麻疹、体癣、神经性皮炎、痤疮、淀粉样变”。反面内容为:“药材地道 安全有效 马上止痒 效果立显 藏传老方 效果确切 不管你是多少年的皮肤问题,专业解决各种皮肤问题,进店使用任何产品都不收一分钱!”。上述宣传材料共4376把(张、盒),宣传内容使用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广告费用1300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在广告中使用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三、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武威市凉州区某造型美发店经营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且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2024年8月20日,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武威市凉州区某造型美发店经营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且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没收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24日,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武威市凉州区某造型美发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在该店经营场所货柜内发现:红鑫龙牌丝华度染发膏、凯捷染发膏、潮流色彩梦佩丝染发膏等4个品种13盒化妆品均已超过限用日期。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的进货验收记录和购进票据,以及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情况证明、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以上超过限用日期的化妆品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85元。因当事人未建立销售记录和财务账册或者其他经营性财务记录,在使用上述化妆品过程中没有固定的使用量,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且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2024年4月30日,民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民勤县某农资服务部销售过期商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过期商品 51 桶(袋)、罚款 3000.00 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4月8日,民勤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农资市场专项检查中,发现民勤县某农资服务部正在销售的“谷益素微生物菌剂”“大清扫 2 号矿源黄腐酸钾+菌”等化肥 51 桶(袋),已超过保质期。经查:该批次化肥共51桶(袋),货值金额 3400.00 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甘肃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销售过期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据《甘肃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2024年7月29日,古浪县市场监管局对古浪县某百货超市向未成年人出售酒案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罚款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年6月22日,古浪县公安局向古浪县市场监管局通报,古浪县某百货超市负责人杨某非法向某未成年人出售白酒。经查:该超市负责人杨某于2024年6月22日在明知购买者系未成年人,在未经其监护人同意或授意买白酒的情况下,以每瓶2元的价格,将装量90ml的45度白酒“北京二锅头”5瓶非法出售给未成年人。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向未成年人出售白酒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Copyright © 2012-2025 DB游戏(中国)-官方网站·App Store 版权所有 备案号: